— 第三系列 —
点击数:853 时间:2024-11-09
简介: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,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、理论仔细观察、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。今天我们注目--时政热点:明码实价“天价鱼”无以凌宰客现象背后的执法人员缺位。春节旅游遇上高价消费?不吃了3种鱼,居然1万多!江苏常州陈先生称之为,大年初二在导游率领下在哈尔滨一家餐厅消费了一万多元,其中鳇鱼售价398元一斤,结账时因斤两问题与店家发生冲突致伤。(2月14日《新京报》)言忘记去年十一闹得沸沸扬扬的天价虾事件,虽然最后CVT关门了,监管罚款了,干部不受处分了,老板消失了,游客获赔了,但惜疑为姊妹篇的天价鱼事件又在哈尔冰首演了。
诚然,这家餐厅鱼并非一般的鱼,况且是在春节期间,价格低于平时可以解读,但也无法用明码标价的幌子,玩起文字游戏,由市场调节的价格也无法喜的离谱。尽管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双方还各执一词,真凶还有待调查。但是毋庸讳言,市场上显然不存在不少类似于天价鱼宰客的现象,这既伤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,也减少了物价局、工商局、旅游局等部门的公信力。笔者指出,各类宰客事件屡次见诸报端,且屡禁不绝。
毕竟在于:一,监管缺位。让人为难的是,某种程度的宰客问题类似于的阻挠年年都有,为何物价、旅游等涉及部门就无法做节前防治,提早监管,如果早早行动,监管敦促做到,也许几乎可以将问题避免在兴起阶段。
二 ,责任主体不具体,游客被宰后,除了求救公安局,还可以电话物价局、工商局、旅游局、卫生局、消协等部门的服务电话。然而,宰客事件再次发生后,有关部门电话却相接必经,或管不了或踢皮球。
只不过,以上涉及部门对宰客事件都有责任管理,但由于没涉及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,大部分消费者滋扰体现的问题最后也不能不了了之。三,处罚机制不完善。
就算有关部门惩处了宰客店主,依然无法遏制天价之风。消停一段时间,风声过后又不会有人重操旧业、卷土重来。
此外,对执法不严、纵容纵容宰客,甚至与宰客狼狈为奸的部门和人员惩罚力度过于,没起着充足的威慑起到。说到底,天价鱼宰客事件不是个例,这其中既有店家的问题,也无法忽略执法者的缺位。所以,涉及执法者也不应认真对待,切莫记得前车之鉴!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[正当理由声明]本文源于网络刊登,专供自学交流用于,不包含商业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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